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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

病危急救意願 健保卡將加註

病危急救意願 健保卡將加註  

更新日期:2010/06/17 13:15

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7日電)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修正草案,未來將在健保卡加註,在末期病危時,是否願放棄插管、電擊等 急救措施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其法律效力等同書面意願書。


修法也明訂,註記在健保卡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,若與意願人在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示的 意思不一致時,應以意願人明示的意思為準。


 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,救人是所有醫事人員天職,醫療法等相關規定, 對於病況危急者,要盡全力救治。


  不過,他說,醫學有其極限,並非所有疾病在目前都有治癒機會;若無法治癒的病,走到末期,施以急救,不 見得能有幫助,甚至造成病人不必要的痛苦。因此,病人可根據個人意願,在生命末期決定是否接受急救,像是施以電擊、插管等侵入性行為。


   石崇良表示,根據調查,約有7成癌症病人在臨終時,不願意急救,但到今年5月 底止,事先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民眾,只有4萬多人。有些人可能來不及表達,到醫院後接受了不必要的醫療。


  他說,民眾簽署意願書後未必 會隨身攜帶,但健保卡卻是每天會帶在身上。這次修法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加註在健保卡上,若有狀況發生,醫院可從健保卡瞭解病人意願。


  行 政院長吳敦義指出,安寧療護是一種保障末期病人醫療權益的「全人化照護」,這次修法將使病患的醫療自主權,充分獲得尊重及保障,同時解決臨床實務工作上的 困擾。9906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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