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鮮人職場自保之道
●不管是主管或老闆,如果要求共赴應酬、餐敘等行程,若非執行業務所必須,可以拒絕。
●若必須陪同前往,應劃清界線,明白說清楚只執行負責業務,不包括留下來陪吃飯或喝酒等。
●若對方暗示不陪同可能影響升遷或工作等,可能就已經符合「交換式」性騷擾,可以手機錄音或錄影存證,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向工作機構投訴。
●若不幸發生性侵害、性騷擾事件,一定要保存證據,儘快報案或向親友求助。
●若申訴後工作場所未處理,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處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訴。
(賴芳玉律師提供,整理:記者洪素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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