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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

37歲阿嬤 3個孫的媽

37歲阿嬤 3個孫的媽

更新日期:2010/08/28 08:47 記者翁禎霞、潘欣中/屏東縣報導

祖父母節可能更令「主角」們傷感!住屏東的鄭敏華卅七歲就當了外婆,她的女兒因案服刑,「少年阿嬤」一肩挑起照顧三個外孫的重擔,她說,「一切都是命」。


她當少年阿嬤已經六年,被記者詢問,才知道有個屬於自己的節日,但孫子們都小,沒有人幫她過節。她淡淡地說:「我都是在母親節的時候,帶我孫子去看我女兒。」


鄭敏華十七歲結婚、十八歲當媽,連生三個女兒,體悟「孩子生孩子」的痛苦,一再告誡女兒們「絕不要讓我在四十歲以前當阿嬤」。結果長女十九歲那年生子,且陸續生了三個。「每一次都想狠下心來不理,但一看到孫子可愛的臉龐,就又心軟」,鄭敏華說,不忍孫子因女兒服刑被安置,乾脆帶回三個「甜蜜的負擔」。


孫子分別六歲、五歲及四歲,家裡還有讀國中的女兒要照顧,繁重家務由丈夫處理,鄭敏華每天凌晨一點到豬肉攤工作。她樂觀地說:「我會努力地當阿嬤,等女兒回來!」


「對我而言,祖父母節不過是多個感傷的節日。」恆春九十五歲老翁林東全,生了三子三女,與子女關係疏離,靠政府補助金維生,長年獨居陋屋,每天為下一餐煩惱。


「我已交代鄰居,每天上午十點叫我起床,那天沒起床,就是我走了,通知里幹事來家裡辦後事。」林東全自認日子不久。


他說五十九歲時從警察退休,在恆春鎮買了間不到十坪的小磚房定居,老伴廿多年前過世。


「破舊小磚房就當喪葬費。」他嘆氣說,大女兒七十二歲,小兒子也近六十了,他卻連孫子、曾孫的長相都沒看過,「八年前,搭車到台南找女兒,女兒塞了幾百元給我,感覺要打發我走,我徹底的死心了,從此未再和子女聯絡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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