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吳昇儒、林嘉東/專題報導
開車門是一個很簡單的小動作,但如果不留神,會要人命!警政署統計,近3年開車門不當導致的車禍,已造成15人死亡,另粗估,全國每年因開車門不慎造成輕、重傷人數,高達3千多人。
警方表示,要避免開車門不慎釀禍,駕駛或乘客打開車門前,應先轉頭看一下車子後方有無其他人車即將經過,稍加留意,就可避免憾事發生。基隆市警局交通隊交安組組長李文雄更提倡「反手開、轉頭看」運動,創出開車門5步驟,期望降低肇事率。
基 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,開車門不當釀禍,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及過失致死罪,輕者處6月以下徒刑,若致死最高可處2年徒刑;若是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 駛,未緊靠路邊停下讓乘客下車而肇事,觸犯刑責較重的業務過失傷害或業務過失致死罪,輕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,致死時,最高可處5年徒刑。
比如基隆吳姓男子不當開啟車門,造成騎車婦人撞及倒地身亡,法院將吳男判刑11個月。
台北市陳先生是「開車門不當」車禍的受害人,他受訪時回憶說,當時騎機車在南京東路,前方路邊轎車的駕駛座車門突然打門,他被車門勾到,整個人飛出去,跌到手腳骨折,住院住了快1個月。陳先生氣憤的說:「根本不能接受對方說是無心之過,這應該是注意一下就能避免的事」。
警 方說,即使轉頭看後方有無來車,仍要小心謹慎,比如說台北市99年間發生1起案例,潘姓男子開車門造成29歲江姓騎士撞飛,跌地後,遭他車輾斃。潘男說, 開門前有轉頭觀察左後方,見沒車才開門,沒想到一開門,竟有機車撞上來,「實在出乎意料」;但江妻很難接受,泣訴:「怎麼會這樣子?」
不是故意 家庭卻很受傷
警 政署統計,從99年到今年10月止,平均每年有5人因不當開車門事件導致死亡,3年來,已有15人命喪黃泉,至於因開啟車門不當所造成的受傷人數,僅台北 市、新北市與基隆市3地,最近3年就有3838人受傷,平均北北基每年有1千多人受傷。1名警方人員擴大估算,全國每年約有3千多人因開車門不當而受傷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