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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

「媒體誤國」。所帶來的可怕後果:! [這算笑話,還是對媒體的批判]

「媒體誤國」。所帶來的可怕後果:!

˙把「壞」消息當能熱賣的「好」新聞。
˙把做壞事的「惡人」,當成「名人」。
˙把翻雲覆雨的「政客」當成「英雄」。
˙把信口開河的「對答」當成「專家」。
˙把違反做人做事原則的「叛逆」當成「好漢」。
˙把堅守原則的「君子」,當成傻瓜。

這是言論自由與市場經濟下出現的痛心現象:報導商業化、新聞娛樂化、犯罪戲劇化、評論兩極化、善良邊緣化、正派人物惡意醜化。

這些後果與現象的擴大與張力,又形成了當前六項缺失:媒體失態、國會失責、政府失能、市場失靈、企業失常、貧富失衡。

這就是台灣矛盾

二、另外媒體報導 高收視率

言論自由的台灣,擁有判斷能力是必要的。

【第一天】
唐僧回台北才剛下飛機…
記者問:你對陪酒小姐有何看法?
唐僧很吃驚:台北有陪酒小姐?
記者隔日登報《唐僧飛抵台北,開口便問有沒有陪酒小姐》

 【第二天】…
記者問唐僧:你對陪酒小姐的問題有何看法?
唐僧:不感興趣!
隔日登報《唐僧夜間娛樂要求高,本地陪酒小姐遭冷落》

 【第三天】
記者問唐僧,你對陪酒小姐有何看法?
唐僧很生氣:什麽陪酒不陪酒的?貧僧不知。
隔日又登報《陪酒已難滿足唐僧,要陪過夜方能過癮》

 記者【第四天】再問唐僧,唐僧不發言。
隔日登報《面對陪酒問題,唐僧默認,無言以對》

 【第五天】
唐僧大怒,對記者說,你這麽亂寫,我去法院告你。
隔日登報《唐僧一怒爲紅顏》

 【第六天】
唐僧氣急,將記者告到法庭。
媒體爭相報道《法庭將審理唐僧與陪酒小姐案》

 【第七天】
唐僧看後撞牆而死。
唐僧撞牆死後,媒體補充報導:一
《爲了陪酒小姐而殉情:不值!唐僧的一生!》
台灣媒體厲害吧 !

輕鬆一下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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