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月是植樹月,但是新北市在最近一週,就傳出3起因為不當修剪樹木,遭農業局求償的事件,其中2起還發生在學校,新北市綠美化環境景觀處處長陳淵泉表示,以5公尺高的樹木為例,主幹、側幹至少要保留三分之二以上。
3 起不當修剪樹木事件,總共造成50棵大樹遭殃,農業局綠美化環境景觀處處長陳淵泉指出,先是永定國小,以樹木枝葉茂密,影響採光及安全為由,將超過2層樓 高的樹木,攔腰砍成不到1樓高,遭農業局求償27萬元;接著,永磐營造工程在江翠國中進行游泳池興建工程,也將4棵正榕以及1棵印度橡膠過度修剪,而且沒 有在切面塗抹藥劑,求償4萬5千元,並引發護樹團體和退休教師的「爬樹」抗議行動。
另一件是位在板橋的一處溪頭公園,有16株榕樹、茄苳以及肯式南洋杉,遭明耀開發公司無預警砍伐,有直徑4、50公分寬的老樹,就此從底部移除,農業局依新北市樹木保護辦法究責,根據樹的規格和種類,求償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44萬7千多元。
陳淵泉說:「假如主幹到達5米,它的側枝的修剪,原則上以修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為原則,這樣子,它的樹形才會優美。」
陳淵泉表示,4月1號在中和國中將舉辦樹木修剪要領研習,要新北市各級學校派代表參加,另一方面,統計過去的案例,農業局發現,施工廠商更缺乏樹木保育的概念,因此,近期將邀集工程廠商辦理教育訓練,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
今 年林務局植樹月的代言人賴倍元,27年來種下27萬棵樹,在政府倡導大家多種樹的同時,石碇區永定國小卻因為修樹變砍樹,遭求償27萬元,形成最諷刺的對 比;民眾和學校師生應該隨時扮演「護樹急先鋒」的角色,一旦看見施工單位或修剪樹木的人,欠缺保育觀念,過度修樹,甚至如同「山老鼠」般的砍樹,就應該即 時上前了解,或通報有關單位、學校,否則,就算事後求償金額再怎麼高,被砍掉的老樹也回不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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