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游太郎/特稿
花蓮海域長年受到其他縣市「底刺網」漁船入侵,導致漁業資源枯竭,這些漁船甚至靠近離岸不到五十公尺下網,大小通吃的捕魚方式,讓花蓮地區漁民很難捕到魚、恨之入骨。
歷經三年爭取後,漁業署去年底同意花蓮區漁會擁有花蓮海域的「專用漁業權」,三浬內的海域不准其他縣市漁船進入,且撈捕有一定的限制,希望藉此保障花蓮漁民的漁業權,並保護花蓮的海洋生態,經過八個月來的驗證,已逐漸見到成效。
除了爭取「專用漁業權」外,漁業署每年在花蓮近海放流近五十萬尾各種魚苗,漁民們反映,漁獲量和魚種已有增加的趨勢,加上花蓮地區漁獲大宗來自定置漁場,這種被視為環保的捕魚方式,讓魚類的生態也逐漸恢復。
花蓮專用漁業權的範圍北從和平溪出海口中段,南到豐濱鄉靜浦部落,海岸線總長一百三十六公里,但這項漁權並非憑空獲得,每艘漁船必須收八百元規劃和作業費,目前花蓮漁船共有四百六十八艘,全數由和平電廠回饋金支應,換句話說,花蓮區漁會付錢來維護漁業生態和資源,怎麼看都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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